当前位置:白河县人大网 >要闻动态 > 正文内容

围绕一条主线 搭建四个平台 推进代表工作 创新开展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7日   作者:张才忠   来源:白河县人大   点击数:
字体:【

近年来,白河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积极探索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方法,以强化代表履职尽责为基础,以加强代表与选民联系为重点,紧紧围绕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这一主线,聚力拓宽搭建代表联系选民、代表测评工作、代表集中议事、代表履职考核四个平台,全面推进代表工作创新开展。

定期接待走访选民,充分听取社情民意。为有效加强县人大代表与选民的密切联系,该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白河县人大代表定期接待选民暂行办法》,经过试点推进、不断总结完善,白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白河县人大代表定期接待走访选民办法》,对接待选民工作的范围、时间、内容、形式和程序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改变以往在接待选民工作室定时定点接待选民的形式,实行定期接待与上门走访相结合,形式更加灵活、效果更加明显。

截止目前,全县已累计规范建设“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工作室”30个,实现了全县11个镇全覆盖。每年参与接待走访选民的县人大代表达115名,累计接待选民37930余人次,协调处理解决选民反映的问题3267件,化解调处矛盾纠纷812起,为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行职务搭建了平台,激发了履职热情。

随着人大代表定期接待走访选民的深入开展,代表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准确了解群众意愿和诉求,在与政府部门协调解决问题时针对性更强,底气更足,赢得了群众的尊重和信任,代表逐步增强了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责任意识,有效提高了履职能力和水平,逐步养成了接受选民监督的自觉性。

测评部门年度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为有效强化对部门年度工作的日常监督,让代表客观评价部门年度工作,白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探索制定了《测评“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单位年度工作暂行办法》。《办法》将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作为测评对象的同时,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平时反映的情况,把认为应纳入测评对象的其他单位一并纳入。在每年的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由全体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格次。

对测评结果为满意的单位,由县人大常委会授予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并在次年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加分。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向被测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被测评单位在接到“整改通知书”的三个月内,进行认真自查和整改,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县人大常委会接到整改报告后,组织视察组对整改效果进行视察,并形成视察报告,经人大常委会议或主任会议审议后,将整改报告和视察报告反馈给全体县人大代表。对测评为不满意而又不认真整改或连续两年被测评为不满意单位且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同一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或常委会议决定,视情况依法开展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情节严重的,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启动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问责处理程序。

通过县人大代表对部门年度工作的客观测评,促使各个单位更加注重依法履职尽责,更加注重工作实效,更加注重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更加注重同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衔接,极大地促进了全县各项工作持续向好。

探索推进集中议事,参与镇村民主管理。白河县人大常委会为拓展代表履职新途径,探索推行了人大代表议事会制度。县人大常委会指导各镇人大主席团以人大代表活动小组为单位,从便于组织管理、便于集中议事的角度出发,不定期在村代表小组活动室开展代表集中议事。按照“广泛收集民意、确定议事内容、集中代表商议、跟踪督办落实、接受代表评议、公开办理结果”的议事程序步步跟进落实,破解工作难点和发展难题。

代表议事会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在实践中彰显了生机和活力,一是使基层人大代表更好的参与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村“两委”班子在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时,先提交代表议事会“议一议”,充分征求代表意见建议,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体现民意。二是使代表更好的对村级事务进行民主监督,既推动了基层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的落实和解决,又密切了党委政府与群众的联系。三是进一步拓宽了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履职平台,打通了代表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使人大代表在反映群众呼声、化解矛盾纠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新作为。

建立履职考核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推进人大代表履职考核管理机制,制定出台了《白河县人大代表履职考核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对代表履职进行考核,明确了职责,量化了指标,有效促进了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和综合能力的提升。代表年度履职考核档案的建立,不仅增强了代表履职的追赶超越意识,而且激发了代表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持续加强各级人大代表的述职评议工作,每年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回原选区述职并接受选民评议,不仅使代表履职成效晾晒在广大选民的监督之下,更为代表和选民之间搭建了互动平台,增进了感情。在全体县人大代表中扎实开展“争当履职为民优秀县人大代表”的争创活动,把代表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在每年的人代会上予以表彰奖励,并向各级人大报刊、网站及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代表履职先进事迹,不仅为代表履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更为代表忠实履职加油鼓劲,比学赶超的履职态势大为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