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近年来,陕西省白河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建设好“两个机关”,依法监督,履职为民,取得了显著成效。
政治站位全面提高
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政治定力,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白河县、镇人大始终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带头落实党委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主动围绕党委确定的中心任务开展监督工作,确保党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确保党的意图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得到正确、全面的贯穿实施。
白河县委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和《关于推进县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认识,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工作中,实行县委、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大工作制度,及时了解掌握人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镇党委每年至少两次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部署人大工作。把做好人大工作、推进地方民主法治建设纳入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县委常委会会议制度。县委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前,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党组通报,并听取意见建议。
履职能力不断增强
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及时听取审议投资金额较大的,涉及生态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为党委重大战略顺利实施提供决策支持。换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共审议各类重大事项 13项,审议通过 12项,审议未通过 1项,要求县政府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作进一步论证。实践中,县人大按照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的权力运行关系,保证人大的决议决定始终维护核心、围绕中心、顺应民心。
切实发挥监督支持作用。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主要有六大途径:一是本级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二是本级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三是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四是本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五是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六是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县人大常委会把以上六个方面的问题作为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和专题调研,依法作出审议意见,督促县政府在既定的时间内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体现人大应有的担当作为。
任免监督规范有序。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干部有机结合。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落实好任前考察、法律知识考试和就职宪法宣誓制度,保证选举任免工作程序合法、客观公正,为地方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县人大每年在人代会上组织代表对“一府一委两院”部门年度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在会上通报表彰,被测评部门的责任意识、人大意识、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显著增强。换届以来,共组织对 14名“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述职评议,让相关单位负责人在会上“红红脸、出出汗”,通过改进和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人大任命干部的监督,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勤勉履职,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代表带头“比学赶超”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省、市、县人大代表缪晓红针对贫困户创业需要,在全县范围内举办了 14期贫困劳动力创业培训班,34个班次 992名学员从这里走向创业岗位。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每人联系 4个贫困村,县人大机关包联 1个贫困村,机关干部每人帮扶 5至 8户贫困户,具体负责政策宣传、资金争取、产业帮扶、项目对接等具体事宜,稳定实现帮扶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
各镇人大将省市县镇四级人大代表按选区编组,代表小组活动形式因地制宜、务求实效,采用学习座谈、走访选民和视察调研、检查评议职能部门工作等方式进行。县级领导干部代表带头回原选区接待选民,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代表在闭会期间积极发挥作用,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代表接待选民后,积极想方设法帮群众寻找客户,帮贫困户对接解决就业、就医问题,帮村民联系解决“饮水难、出行难”等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受到群众的一致认可和肯定。
自身建设日益增强
强化制度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基层人大工作水平,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监察委及公检法机关重大事项(案件)报告办法》《白河县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白河县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庭审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明确了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工作流程、考核管理办法等事项,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以制度促履职。
除了加强制度建设外,县人大常委会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实施原则,还着力推进以下三个层面的建设。一是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新要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塑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形象。二是推进人大组织体系建强。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基层民主、实现治理现代化的高度,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选调相关专业人员,聘请法律、预算和社会事务等方面的专家担任各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健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镇人大主席团设立办公室,配备至少两名专职工作人员,加大镇人大主席的轮岗交流力度,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三是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丰富代表学习培训形式,每年组织代表参加不少于三天的履职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素养和能力。届内,县人大常委会组织 33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分三批次外出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增强了履职信心,明确了履职方向和重点,提升了履职能力,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