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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步走”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1日   作者:支光强   来源:陕西省人大网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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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建议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 “一府一委两院”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提高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对于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助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应注意把握和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提出建议保证质量。代表建议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建议办理的效果。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将培养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高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及时组织代表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有关法律和业务知识,引导代表善于用全面系统、科学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提出能够助推当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高质量建议。代表要结合自身工作性质、专业特长、行业特点确定好建议题目,深入实际开展调研,深入群众了解民意,按照提出建议的规定要求,做到一事一议、有的放矢,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

 二、交办建议确保落实。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研究掌握“一府一委两院”各工作部门的职责,结合代表提出的建议内容,合理、准确分配建议办理单位,并根据实际情况,交由一个单位办理,或是一个单位主办、多个单位协办;通过召开建议交办会,明确任务和要求,夯实责任,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高度重视,真正把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于属于党群组织办理的建议,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做好沟通衔接,当面交办,提出具体要求和办结时限,确保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

 三、办理建议规范程序。“一府一委两院”作为代表建议办理的主体,要完善建议办理机制,实行部门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各承办单位和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使建议办理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在具体办理过程中,要建立收文登记、专人承办、规范答复、领导审签、督促落实、汇集归档等制度,保证建议办理工作规范有序,运转流畅;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反映集中的建议,应作为重点建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处理,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直接抓办;对需多个部门联合承办的建议,要指定分管领导,确定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参加办理,在深入实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各司其职,共同解决问题;在建议答复上,承办单位要认真把好办理意见关、拟写答复文稿关、分管领导会签关、主要领导审签关,在内容、文字、格式等方面层层把关,确保代表建议办理达到规范化。

 四、注重沟通取得理解。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过程中一定要做好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做到办前、办中、办后“三沟通”。办前沟通,真正了解代表的意图,提出建议的初衷和目的,使办理工作有的放矢。办中沟通,与代表面对面,心贴心,共同协商解决方案,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并答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向代表如实说明情况,在实际解决后再行答复;对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代表充分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代表的理解支持。办后沟通,询问代表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征求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部门整体工作。

 五、重点建议加强督办。对涉及面广、代表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方式予以督办。可由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进行重点督办,促进问题得到解决落实;也可组织相关委室和专业代表跟踪督办,促进落实;对办理代表建议不力的单位,通过专项视察或专题询问的形式进行督办;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出约见办理部门负责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积极组织约见会议,面对面解决问题。

       六、完善机制强化考核。为了调动承办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可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本地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从三方面进行评价:一是评价办理部门是否按照时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上报结果;二是代表对建议办理答复结果满意度进行评价;三是评价办理部门是否有“忽悠”代表、代表“被满意”等情况发生。同时建立建议办理通报奖惩制度,及时通报办理情况,对建议办理工作敷衍塞责、进度滞后、复函质量差,代表反映强烈的单位予以警示约谈或通报批评,对重视建议办理、落实较好的部门或单位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