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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经济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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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财政经济和农业农村方面的议案;审议和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县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审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草案,并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和检查,向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对属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职责有关的财政经济问题,进行视察和调查,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和处理意见;审议、拟订和修改相关决议、决定草案;联系与本委员会职责有关的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其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与本委员会职责有关的工作报告进行初步审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向本委员会职责有关的专题汇报;办理县人大代表提出的与本委员会职责有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其他法定职责事项和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其他事项;办理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