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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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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三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余明安主持会议,副主任周立山、李万河及委员共20人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汤海邦,县检察院检察长王保康,县总工会主席李军帮,各镇人大主席、5名县人大代表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及财税部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主动适应新常态,狠抓收入征管,强化支出管理,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起到积极贡献作用,审计部门能够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敢于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反映和揭露问题,对规范预算管理,严明财政纪律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会议认为: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近年来在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过程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也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按照两个报告所指出的问题和建议,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

会议中还对三名“一府两院”国家工作人员开展了述职评议和依法审议了人事议案,在各参评人员述职后,与会人员对他们分别提出了评议意见,现场发放测评表予以测评,测评结果反馈评议对象,通过评议进一步强化“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理念。审议通过并任命政府副县长一名,监察局长一名,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一名。

最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余明安就如何搞好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讲了三条具体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有关换届选举工作方面的法律和政策,熟悉法律,熟悉政策,胜任工作;二是严格遵守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纪律;三是在党委的指导下,严格依法依程序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