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机关三楼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余明安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德莲,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黎,政协副主席万里春,县检察院检察长王保康,县政府办、县法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决定,3月27日至29日召开白河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拟提交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暨代表工作座谈会议精神,通过了白河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创先争优”评选活动先进单位及个人建议名单、白河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许可对一名县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讨论了白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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