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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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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至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二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余明安主持会议,副主任蔡哲、周立山、李万河及委员共19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高福宏,副县长柯玉富,县政协副主席万里春,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康波,县总工会主席李军帮,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批准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了《白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试行)》。会议还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首次组织对张莹、缪晓红、陈军3名市人大代表及2名县政府副县长、1名县法院副院长、1名检察院副检察长,民政局、财政局、水利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职评议,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专题询问。

这次会议是县人大常委会首次运用专题询问这种手段来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通过专题询问,强化了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实效,宣传和推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达到了专题询问的目的。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这次专题询问中提出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跟踪督促,适时听取县政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防止专题询问流于形式。今后,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运用好包括专题询问在内的各种监督手段,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努力推动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述职评议会后,余明安对“一府两院”7名述职人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树立用权为民的思想,切记不能滥用权力;二是要始终严格依照法律行使权力。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严格依法办事、敢于坚持原则、坚持按程序决策、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三是要严以用权,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四是要严以律己,以高尚的情操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