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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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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5年2月12日白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白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2月28日在白河县城关召开,会期三天。

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建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白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白河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白河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议关于白河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白河县2015年县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白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八、对“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年度工作进行测评;

九、表彰;

十、其它。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二0一五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