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白河高级中学建设资金缺口贷款的报告,并作出了批准白河高级中学建设资金缺口贷款的决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测评“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年度工作暂行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白河县城区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一府两院”和镇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通报和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调研通报;会议还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上,余明安同志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落实《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审议意见所取得的成效,他指出,保护环境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当保护环境与发展出现矛盾时,我们要以保护环境为重,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一时的发展,一定要牢牢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观念,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针对食品安全问题,余明安强调,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关系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人民政府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查力度,使问题食品和不法商贩无可趁之机,真正为全县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食品环境。
针对县人民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方面,余明安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代表提出的建议要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并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要求;二是承办部门要真正重视代表意见的办理工作,对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办理;三是县人民政府要加强督办,采取多种督办方式,增强办理职能部门的责任感、紧迫感,确保重点建议得以解决。四是人大常委会要及时沟通、协调和组织委员和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推进代表建议办理进度。
作者: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