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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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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搞好机关学习,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更好地履行好各项职权,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时间。每周星期五下午为机关学习日。

     二、学习内容。政治理论学习主要是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理论原著,学习中共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人大的有关文件材料。业务知识学习主要是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及人大工作的有关制度和办法。

     三、学习方式方法。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集中组织学习时,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凡因事、因病不能参加者,须履行请假手续。

四、学习要求。1)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全年记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2)每人撰写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一篇;(3)全年办学习专栏不少于六期;(4)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每年进行学习辅导不少于两次。

五、组织领导。机关学习由办公室和机关党支部负责组织,机关党支部要在每年初制定出机关学习计划,并通知各委、室。

     六、检查监督。党支部分工负责组织宣传的同志对机关学习进行检查督促,并就考勤、学习记录等情况进行整理备案。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情况作为年终党员民主评议和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