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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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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人大机关干部日常行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一、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忠于国家、顾全大局,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县委及人大党组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保守国家机密,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职,开展工作。

二、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强化理论学习,优化知识结构,认真钻研业务、提高履职能力,勤于思考、务实创新、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三、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吃苦、争创一流、作风扎实、坚持工作日记制度,深入基层,切入实际,深入群众,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四、坚持挂牌持证上岗,佩戴标有个人基本信息的胸牌,办公桌摆正标有个人信息的桌牌,衣着得体,仪表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办公室摆放整齐干净卫生。

五、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现办事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大力推行岗位负责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接待来人来访热情周到,以诚相待,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茶暖心,一片诚心倾诉,一腔热情办事,一句好话相送,努力实现为民服务“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距”,服务对象“零投诉”。

六、自觉遵守机关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实行干部去向公式制,工作会议请示,汇报制,遵守会议秩序,会场内不接听电话,不随意走动,不交头接耳,不无故中途退场。

七、自觉遵守机关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严禁擅离职守,杜绝漏岗脱岗,确保信息畅通,政令畅通。

八、立党为公,从政为民,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道正派,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忠诚守信。

九、艰苦朴素,厉行节约,清正廉洁,严以律己,不谋私利。

十、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移俗,情趣健康,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