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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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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益新

(2017年01月17日)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几点要求,与大家共勉。

一、人大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一)自觉强化学习,夯实履职基础。人大常委会每个组成人员都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主体和基础,每个人的履职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人大常委会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大常委会权威的树立和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关系到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这就要求全体组成人员必须加强学习,让学习成为一种自觉行动和良好习惯,只有持之以恒的深入学习,才能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才能成为行家里手,适应岗位要求。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核心意识,努力提高抓大事、议大事和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充分发扬民主,按照法定程序,使县委的正确主张和全县人民意愿相统一。二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人大的职权、工作程序、工作方式都是法定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增强法律意识,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始终做到依法履职、依法决策,否则就很难胜任岗位要求。三要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不论是预算审查、重点项目的监督,还是执法检查、调查研究,都涉及到经济、社会、环保等方方面面的知识,如果不全面学习和掌握,不融会贯通,就无法开展工作。我们要克服自满思想,通过拓宽知识面,学会用发展的眼光和“一分为二”的观点看待问题,不能非白即黑、非黑即白、生搬硬套,要站在绝大多数群众的立场,运用多种方法思考和分析问题。只有这样,我们在监督中才能找准关键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四要加强人大业务学习。认真学习人大知识和相关议事规则,熟悉人大工作运行的规则和程序,掌握人大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

(二)聚焦人大主业,提高三种能力。审议、视察、调研是人大常委会及组成人员的重要职责和工作内容,我们要努力提高这三种能力。一要提高审议能力。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和载体。作为参与主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水平直接决定着会议审议的质量,影响着人大监督工作的效果。因此,常委会组成人员要重视审议能力的提高,对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听取审议的议题,要熟记心中,提前着手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认真思考,并加以归纳整理,做好审议准备。在审议发言时,要坚持以大局为重、发展为重、民生为重,尊重事实,尊重科学,言之有物、言之有据、言之有理,做到熟悉情况,不说外行话;紧扣主题,不说题外话;实事求是,不说过头话。二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要把深入调研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作为提高审议工作报告质量、提高视察检查工作水平的基础来抓。调研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论证的原则,通过深入基层“解剖麻雀”,深入剖析,透彻地了解政情民情社情,全面掌握各方面的相关工作情况,才能提出带有普遍性、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要克服主观性、片面性,既为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决定权提供参考依据,又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三要提高视察检查能力。视察检查工作要选准、选精题目,有专长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发挥其专业特长和岗位优势,根据视察检查安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主动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要事先做到心中有数,自觉在具体实践中不断提高视察检查能力。

(三)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履职实效。依法治国进程的深入推进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给予了更高的希望和要求。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做到依法履职,务求实效。首先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打铁还需自身硬”,大家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我们的工作主旨上来,做民主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执行者、引领者。自觉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把廉洁奉公作为立身之本,自尊自爱,克己慎行,勤政为民,为群众、为代表做好表率,以良好形象取信于民。其二,不负使命,勇于担当。古人云:“不患无策,只怕无心”,有了责任心才有做好工作的激情和动力,工作起来才会积极、主动、用心。不讲责任,必然造成敷衍了事,患得患失,弄虚作假,无所作为,我们必须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征出发,依法履职,主动作为,这是宪法赋予的使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和制度安排。站在这样的岗位上,我们要时刻牢记人民的重托,不能不担责,也不敢不担责。其三,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人大工作涉及各个行业和部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要抓住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抓到底,努力把全县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其四,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人大监督的生命力在于实实在在的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敢于监督,切不可流于形式,走过场,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违民情意愿的不能不闻不问;对体现党的主张,有利于群众利益的坚决支持和维护。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吃透民情,了解民需。在此基础上,我们才知道监督什么,怎么监督,才能结合实际,不断探索新方法、新途径,使其监督有理、有据、有度,真正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现监督,形成共谋发展的强大合力。其五,要真抓实干,精益求精。在认真做好常规性、事务性工作的同时,更要超前思考、超前谋划,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前瞻性,不断提高工作的起点和层次。要善于从工作细节着眼,大事不马虎,小事不懈怠,精心做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不让工作任务在自己手中延误,不让工作职能在自己岗位上消弱,不让工作差错在自己身上发生,不让集体形象因自己而受到损害。形成每个人都有事做、每件事都能做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胸怀大局,凝聚合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民主、集思广益,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具体要做到以下五点:一是围绕更好的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从制度和工作方式上不断创新,切实形成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二是全体组成员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凡事以大局为重、以工作为重。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自觉做到心里装着大局、言行维护大局、决策着眼大局、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大局;三是精诚团结,分工合作,共同营造团结和谐、求真务实、奋发干事的工作氛围,树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人大形象;四是严格遵守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自觉服从并认真执行党纪政纪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懈怠、依法履职不缺位;五是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要处理好集体和个人的关系。人大常委会实行集体行使职权,每一名组成人员都应当尊重、敬畏并珍视宪法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发挥好人大常委会的整体职能作用;二要处理好本职与兼职的关系。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作为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都不是可有可无的荣誉称号,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责任。要做到统筹兼顾,按时参加常委会的会议和相关活动,依法履职,做到本职工作与人大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三要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使人大的工作与县委的思路合拍,与“一府两院”的工作合力,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合心。

二、政府职能部门必须严格依法行政

(一)准确深刻理解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要深刻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和外延。重点把握四个方面:首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国家的整个政权体系,是政权构成的形式,也就是人民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去组织自己的政权,从而实现管理国家事务的目的;其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只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组织和它的活动,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各个方面,所有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都是重要组成部分;其三,实践表明,这种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言民主、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和形式,维护人民和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其四,这种制度的外延是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人民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扬民主。

——要准确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目标任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人民不仅有权选择自己的代表,随时向代表反映自己的要求和意见,而且对代表有监督权,有权依法撤换或罢免不称职的代表,保证了全国各族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广泛的民主权利。由此可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要时刻谨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长期实施的重要监督者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各级人民代表。

——要牢牢把握党的领导和人大依法履职的目标相统一。虽然在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方式上有所区别,而保障人民当家做主这一终极目标永远一致。

(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分析和解决矛盾及问题。

——要带头学法懂法。学法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坚实基础,如果自己不学习、弄不懂、讲不明,也就无法履职尽责。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以及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深刻领会法治精髓,提升法学理论素养,不断强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自觉性,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争做依法履职的标杆和排头兵。要敢于喊响“向我看齐”,以身垂范在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积极营造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打造过硬的干部队伍。

——牢固树立宪法和法治观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保证,我们要牢固树立宪法和法治理念。第一,在思想上要认识到,依法治国最根本的是以宪法治国,依法执政最根本的是依宪法执政;第二,自觉养成和坚持用法治的观念来分析问题,科学决策,转变依靠政策和行政手段为依靠法治手段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第三,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这是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提升法律水平,强化法律约束力的重要途径。要广泛深入地传播法治精神,倡导和形成法治氛围,推动公民掌握宪法和法律,依法开展生产生活,从而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养成无事学法、有事找法、处事用法的行为习惯,做宪法和法律的忠实执行者和捍卫者,为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打下基础。

(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

要做到依法履职,严格依法办事,首先要增强公仆意识,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利来源于人民,要胸怀为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消除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当“太平官”的消极思想,克服庸政、懒政、怠政的不良倾向,努力做到在职之时多有建树,离职之日问心无愧。其次要厘清法定职责。各国家机关的职权都是法定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不仅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更是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必备的履职素养和行为规范,因此,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厘清法定职责,严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原则,凡是法律没有规定的职权就不能随意介入和干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绝不插手;履行法定职权必须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保障权利依法、公开、公正运行。其三要率先垂范,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敢于大胆同不法行为作斗争,依法处理违法行为,为保护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用好法律武器。

(四)自觉维护宪法尊严和接受监督

保证宪法的实施不仅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各项职权的核心和首要任务,也是国家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和法定义务。各政府职能部门具体要做到以下五点:一是带头崇尚宪法,遵守宪法,从自我做起,广泛深入宣传,带领本系统干部深入学习宪法,模范遵守宪法,积极营造“宪法至高无上”的浓厚氛围;二是各行政机关在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各项职权的同时,还要坚决履行法定义务;三是牢固树立法治思想,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敢于监督和纠正发生在本区域内违反宪法的行为;四是行政职能部门要加大宪法和法律的专题培训,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行为,做到虑必及法、言必合法、行必依法。五是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是我们不断加强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推动工作、规范行为的有力保证,要让监督贯穿于行使职权的全部过程,特别是依法接受人大的监督。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明确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同“一府两院”的关系是产生与被产生、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宪法赋予的权力。“一府两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督,是法定的义务。人大与“一府两院”虽然分工不同、职责不同,而建设法治社会、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目标是一致的。必须做到监督的“三个不随意”:一是规定监督内容不能随意调整,二是监督程序不可随意改变,三是监督工作的落实不能随意应付。必须明白监督的“三个层次”:一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也是来自最高权力机关的监督;二是常委会的监督;三是人民代表的监督。必须清楚监督的方式:包括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项视察,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满意度测评、调研,依法罢免等。必须正确认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监督是人大工作的首要职责,目的是保证宪法和法律得以全面实施,确保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的各项权利得到尊重和维护。通过监督来实现和保证“一府两院”的工作,其目标是一致的,要深刻理解监督和支持是一个有机整体,只强调监督而不讲支持就否定了大目标的一致性,否定了人民大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只强调支持而放弃监督,就等于放弃了法律责任,失去了保证,弱化了执行力,我们要遵循支持而不放弃监督的原则,慎重把握监督与支持的量和度,视监督为支持的前提,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五)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信访接待既是我们了解群众诉求的重要渠道,也是检验我们工作的一把标尺。在依法履职尽责的同时,还要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第一,诚恳接待。做到不推、不拖、不避、不欺、不哄、不骗。各部门要形成完善的信访接待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接待要热情,认真听取信访人倾诉,特别是要注重初信初访的化解和调解;第二,处理规范有序。严格按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予以解释、疏导、处理,或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交相关部门处理,不能玩踢皮球游戏或不理不管。

    三、各镇人大要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第一,聚焦主业,继续抓好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目前,各镇人大的工作机制及编制、人员都已配备到位,下一步工作的重心就是各镇新一届人大要利用好这个平台,认真谋划开展好人大工作。镇人大主席要“聚焦主业”,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建立和完善人大各项制度,严格按照《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履行好职责,围绕年度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奋勇争先,开拓创新,充分调动代表积极性,发挥代表作用,努力展现基层人大工作风采。

第二,加强指导,不断推进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工作。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工作是我县在代表工作方面的创新性工作,通过几年来的推进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得到了上级人大的认可和各级媒体的关注。但在此项工作推进中我们也发现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个别代表每月15日定期接待选民的时间不能够保证,还没有形成常态化;部分代表对接待选民的相关程序不够熟悉;个别选区群众对代表开展定期接待选民活动的知晓面不高,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够等,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项创新工作的实际效果。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在去年组织召开了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工作推进会,组织主席和代表进行了现场参观、业务培训、交流学习,这项工作得到不断总结完善和持续推进。各镇人大主席也要针对换届后部分接待选民工作室代表变动情况,尽快拿出调整或新建方案上报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委按照各镇上报的方案进行实地考察,对条件成熟的村或者社区,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新建。

在此也请各位人大主要席高度重视这项创新工作,认真学习《白河县人大代表定期接待选民暂行办法》,熟悉相关工作要求和流程,抽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对接待选民工作室开展接待活动加以督促指导,力求按时规范运行,形成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常态化。同时还要注重总结经验,做好接待选民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安排专人搜集整理各工作室接待选民情况,每月20日前按时填报《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工作情况统计表》,以便县人大掌握全县总体情况。希望通过我们共同努力,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第三,认真履职,切实做好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做好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是镇人大主席的一项重要职责。县人大常委会为了便于组织县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镇为单位,对全县161名县代表进行了编组,各镇人大主席都是代表活动小组组长。各镇人大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把镇代表也编为代表活动小组,明确和落实组长。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可以把县、镇代表活动小组的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一是加强对代表活动的指导,使代表小组的活动制度化、正常化。二是根据本镇的实际情况,围绕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镇政府依法行政情况,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从而推动镇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要从推进政府工作和促进行风好转着眼,组织代表开展镇政府领导人员的述职评议活动,以及评议镇政府和站所工作的活动。三是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抓好交办和督办工作,狠抓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的满意率,对一些重点建议要重点办理,跟踪督办,使代表的这项民主权利真正落实到实处。从我们了解各镇人大工作的实际情况看,部分镇这一点做得不够。会议开罢就罢了,代表在会上提的一些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落实不够好,这个问题要切实扭转。四是注意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积极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促进镇人大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第四,严格把关,认真做好代表议案的初审和代表建议的沟通工作。为了使县镇两级代表能够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代表建议,请各位人大主席从两方面做好工作,一是组织好本镇的县人大代表认真走访选民,了解社情民意,加强实地调研,真正把涉及面广、群众普遍反映强烈、亟需县直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搜集整理好,形成书面建议,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二是把好代表议案初审关和代表建议沟通工作,明确议案和建议的相关要素,区分两者的不同,指导代表详细准备建议内容,做到“一事一议”、有理有据,需要解决的问题清晰明了,同时要坚持“几不提”的原则。

    第五,注重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各镇人大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意识,把宣传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努力创造条件,拓宽宣传渠道和途径,培养宣传人才、选准宣传素材,不断总结成绩,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为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加油鼓劲。

同志们,新的岗位、新的任期为我们搭建了干事创业的平台,新的起点、新的征程充满机遇和挑战,激励我们砥砺前行!为了共同的责任,为了共同的目标,让我们携起手来,凝心聚力、克难奋进、再创辉煌!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也预祝大家春节快乐!阖家安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