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代表。市中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目标、搭建活动平台、发挥代表作用、夯实工作基础”的代表工作思路,加强阵地建设,拓宽履职渠道,丰富履职内容,激发履职热情,为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提供支撑和保障。
强基固本,打牢代表履职基础。加强代表培训,增加代表的职务意识和履职能力。结合形式的需要和代表的需求,通过组织法治讲坛、专题辅导、法律考试等方式,为代表掌握必备的法律和专业知识创造条件。首次举办由省、市、区、镇四级人民代表参加的法治讲座,邀请山东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肖金明做了题为《全面创新代表政治,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专题报告,500余名代表精学深思,受益匪浅;聘请山东科技大学教授刘明明就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规定做了专题辅导;聘请山东财政厅预算处处长王进解读新法预算,进一步增强代表依法履职的严谨和精准,不断提升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创新方式,搭建代表活动平台。代表发挥作用要有平台做支撑。常委会坚持“向农村、向社区、向企业”三延伸的原则,加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完善常委会、镇街人大、代表活动室、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五级网络格局,实现活动阵地全覆盖,保证代表小组工作有阵地,议事有场所、服务有保障,为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奠定基础。重点抓好代表工作站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按照“牌子上门、制度上墙、联系方式公开、接访事项入册”的要求,全区115个选区全部建立了代表工作站。以区、镇两级人大代表为主体,以代表工作站为依托,认真开展联系选民、接待选民、服务选民活动,为代表走进选民,掌握社情民意、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创造条件。代表工作站真正成了民情传递的联络室,民意诉求的中转站,民众情绪的减压阀,有效发挥了代表主体作用,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增添了动力,为根本政治制度的巩固注入了活力。
丰富载体,增强代表履职实效。代表之责在履职,履职之要在活动。常委会依托“双联”、民主恳谈、代表接访、百分之考核、审议意见卡五个平台,组织开展了“代表履职绩效提升年”主体实践活动,促进代表履职更出彩。深入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与191名省、市、区三级代表确立了固定联系,216名区级代表与4320名群众建立了经常性联系,通过走访代表,发送选民联系卡,及时听取民意诉求,并记入民情手册,探索创新闭会期间建议收集的新机制、履职为民的新途径,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的“晨后一公里”。活动开展以来,共收集问题建议773件,已经办结和答复代表732件,收到了,为民排忧解难的良好效果。创新开展人大代表接访日活动,要求每名代表定期集中接待选民,以《人大代表接访公告》的形式将时间、地点和要求向选民公布,代表与选民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将选民反映的意见建议,由区、镇人大归纳汇总,形成跟踪督办函,按照分级办理机制,转交区政府、镇街及相关部门限期办理,并答复选民。2015年,各代表小组公开展42次集中接访活动,接待群众2587人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131件,从政策法规等方面疏导和解答1106件,架起了民意沟通和对话协商的桥梁,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难事、实事、具体事。全面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全区17个市、区人大代表小组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着眼于提高代表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着眼于督促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眼于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地开展活动。2015年以来,代表小组活动达60余次,内容涉及重点项目建设、旅游业发展、社区建设和社会稳定等,均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完善机制,激发代表履职活力。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在采取分管领导负责制、重点建议督办制、舆论监督通报制的基础上,创新实施“三见面”“回执卡”制度。全面实施“三督查、一考核、一测评”工作制度。通过一系列的交办、承办、催办、督办等措施,推动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从办结率向办成率转变,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程序愈趋规范,效果更加明显。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43件建议已全部答复完毕,代表满意率达98%以上。修订完善履职情况通报制度、代表接待日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等10余项规章制度。实施代表履职量化考核评价机制,为每位代表配发了履职日记本,建立了代表履职档案和民情手册。根据“一本一案一册”记录,将代表参加活动、联系选民、服务群众、提出建议和反映问题等情况进行百分制量化,作为评先树优和提名下一届代表的依据。通过种种活动,激发了代表履职的热情,提高了代表履职的实效,推动了代表工作规范化和质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