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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宪法权威 推进法制进程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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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总书记的讲话,对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对进一步加快我国的法治进程,推进依法治国步伐具有划时代的作用。我国多年来的法治实践表明,要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必须维护宪法尊严,建立宪法权威。
    维护宪法权威,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宪法在序言中明确指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成果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取得的,全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前进。维护宪法权威,首先是坚持党的领导。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离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把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落实宪法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也就无从谈起。在实践中,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维护宪法的权威。
    维护宪法权威,必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理念,是保证宪法实施的关键。要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重点宣传宪法涉及到国家制度、公民权利以及国家权力配置等重大内容,突出宣传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以及宪法的基本内容,宪法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引导全体公民增强宪法意识,遵守宪法、服从宪法,维护宪法。要把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在大、中学设立宪法课程,从小培养学生的宪法意识,自觉地把宪法理解为“学习民主的生活教科书”,为未来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培养良好的宪法理念。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学习作为普法教育的核心,成为基本生活方式与工作原则,自觉将执政理念和执政行为调整到宪法要求之中,在行动中自觉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培养领导干部依法运用权力、依法制约权力的意识,提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自觉性,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宪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带动全社会形成学习宪法、适用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风气
    维护宪法权威,必须健全监督机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到一个新水平。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历史和现实都证明,特权与腐败是权力没有制约监督的必然后果。维护宪法权威,保障依法治国,必须加强监督。人大机关要通过行使审议、评议、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等职权,使人大监督更具操作性、针对性、实效性。要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执法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权的违法和滥用。要强化司法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对权力的监督作用,使公权力的运行全过程公开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切实保证宪法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维护宪法权威,必须落实宪政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办事依法、干事用法、解决问题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当前社会正处于深化改革和转型提效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和冲突时有发生,处理问题、解决矛盾必须突出宪法理念,依宪行事,依法办事。要运用宪法理念和宪法规定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在制定政策、出台决定时坚决不能突破宪法框架和要求,绝不能以改革为名做违背宪法的事情。各级人大要加强法规的合法性审查,保证一切法规、规章制定中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实施中能保障宪法规定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要加快保障和改善群众利益需求较大的法规和规定的制定进程,不断丰富社会法律体系,尽快将宪法转化成维护群众利益的成果,使全体公民信仰宪法,敬畏宪法,维护宪法。
    维护宪法权威,必须推动宪法实施。习总书记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中国法制进程重点是落实宪法原则。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宪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全社会运用宪法的制度,全面推进宪法实施进程。各级人大要依照法定程序推进改革,努力做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同步,通过立法引领改革发展。要加强执法检查、执法监督工作,推动宪法和法律切实得到遵守和执行。各级行政机关要把权力装进法制的笼子里,把宪法作为根本的行为准则,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进社会管理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目标,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效能和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司法机关要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打击破坏宪法权威、践踏法制尊严的行为,不断维护宪法要义,努力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宪法是保证我国发展的根本大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法制基础。我们要从国家发展战略和国家核心利益的高度,切实维护宪法权威。要坚持以宪法凝聚社会共识,重建社会信任,充分发挥宪法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推动依宪执政、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

来源:陕西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