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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知识系列解读(五十四)------关于公民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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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检索】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是维护国家的政权稳定和公民依法行使各项自由和权利的根本保障。因此,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根据本条的规定,公民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侵犯、损害和危及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祖国的安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它主要包括:(1)国家的领土、主权不受侵犯;(2)国家的政权不受威胁;(3)国家的社会秩序不被破坏;(4)国家的秘密不被泄露。“祖国的荣誉”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荣誉和尊严。它主要包括:(1)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2)国家的信誉不受破坏;(3)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4)国家的名誉不受侮辱。“祖国的利益”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利益。国家利益的范围十分广泛,对外主要是指国家政治、经济、文化、荣誉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对内主要是指相对于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国家利益。对于未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刑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都已经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