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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十大亮点”解读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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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召开的县委人大工作会议,是我县人大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县委书记陈晖同志在会上的讲话与县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县人大工作的基本遵循。《决定》和陈晖书记的讲话,通篇贯穿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理念、新思路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举措,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和指导性。这次县委人大工作会议规格很高,文件含金量很重,对人大工作支持力度很大,县委重视人大工作前所未有。初步梳理,有十大亮点。

亮点一:明确党委责任。提出实行县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大工作。党委每年至少两次听取人大工作汇报。

亮点二:明确把法治建设纳入考核内容。把做好人大工作、推进地方民主法治建设纳入对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府两院”向县委报告工作时,要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接受人大监督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亮点三:明确界定重大事项具体范围。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在区域发展规划变更、城乡建设规划调整、大额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举债融资、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大宗土地和矿产资源配置、重大公共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实施、政府机构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等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向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通过或实施监督的重大事项不采取党委与政府联合行文的方式决定。

亮点四: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提出事关全局性的重点工作,由“一府两院”负责人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人大常委会对专项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县委、“一府两院”和县委组织部通报,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推进专题询问常态化。每年年初人代会组织对“一府两院”工作部门及中省驻县有关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亮点五:强化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提出建立人大与财政部门共享信息机制。加大专项审计力度,强化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

亮点六:健全人事任免监督程序。提出人大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在坚持任前资格审查、法律知识考试、任职表态发言的同时,组织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提出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每届任期内至少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和测评。

亮点七:加强代表工作。提出要把履职情况作为代表提名的重要依据,充分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意见。探索开展代表约见国家负责人活动。推广代表定期接待选民的做法。开展优秀建议评选表彰。

亮点八:健全机构编制。提出科学合理核定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编制。把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编制和专职委员编制分开,提高专职组成人员比例。聘请法律、预算和社会事务等方面的专家,担任各工作委员会的兼职委员。

亮点九:加强干部交流。提出建立健全能进能出机制,加大人大机关干部与党委、“一府两院”干部的交流力度。提出组织部门安排拟提拔到党委、“一府两院”部门领导岗位工作的同志先到人大常委会工作。

亮点十:夯实基层基础。镇人大设专职主席,设立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配备至少2名专职工作人员。镇人大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人代会。

作者:叶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