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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明安主持召开县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主任会议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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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余明安主持召开县人大常委会第49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12月29日召开白河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建议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3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4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意见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河街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争取银行贷款有关事项的报告;(4)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政法机关年度执法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5)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一府两院”和镇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6)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工作的调研通报;(7)审议人事议案。

会议还听取了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全县招投标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河街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争取银行贷款有关事项的报告,并决定提交常委会议审议,确定了新修订的《白河县人大常委会人民陪审员任免办法》。

在听取了县住建局、交运局、水利局、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全县招投标工作情况的报告后,余明安强调:招投标工作是一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工作,依法规范和做好招投标工作,是预防和遏制招投标领域不良行为和腐败滋生的根本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招投标工作,他要求,一是强化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招投标,禁止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二是严格监管,积极探索制定科学有效的招投标工作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政府招投标行为,确保招投标工作依法公开、透明;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和打击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建议政府集中开展一次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资质专项检查,切实改进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责任不清、监管不严、打击不到、惩处不够的问题;四是探索建立招投标管理机构,对全县招投标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最后,余明安要求各委室对2014年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提早谋划2015年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青顺、蔡哲、周立山、李万河出席会议,县政府办、住建局、交运局、水利局、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县人大各委室负责人、常委会专职委员列席了会议。

作者: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