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余明安主持召开县人大常委会第42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7月28日召开白河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建议议程为:1、听取县人民政府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2、听取县人民法院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3、听取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村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7、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红石河旅游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8、审议人事议案;9、其他。
会议还听取了县审计局关于2013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对我县村务公开工作视察情况的报告并讨论了审议意见(草案),审议了有关人事议案。
在听取审计局关于2013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后,余明安强调,审计工作一定要严格依法,于法有据,体现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在审计过程中,一定要深入细致,找准问题,定性要准确。各单位对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建议要认真整改,落实到位。
最后,余明安对即将召开的人大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了安排,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作者: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