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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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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机关三楼会议室举行。县人大主任余明安主持会议,副主任魏青顺、蔡哲、周立山、李万河及委员共18人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张宗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德莲,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龚晓华,政协副主席薛黎明,县法院院长杨康波,县检察院检察长王保康,县总工会主席李军帮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县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的报告,审议批准了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的报告,

在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情况的报告后,余明安对我县近年来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余明安要求,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搬迁安置工作符合县情民意;二是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要做到政策统一、标准统一、规划设计统一;三是坚持科学选址原则,要将群众的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搬迁群众住得放心,住得安心;四是重视解决搬迁群众的实际困难,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切实将这项惠及民生的好事办实办好。

针对全县卫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余明安指出,要从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出发,从发展模式、管理模式、稳定村医、用人机制、改善基础条件等五个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切实推进我县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针对县人民政府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余明安强调,要高度重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我县林业资源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走民生为本循环发展之路,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的重要举措,县政府要结合白河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严格按照规划和政策抓好落实。同时,要慎重决策涉林征占用项目的建设,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执法不严、违法不纠、有法不依的现象,共同维护白河的青山绿水。

会议还通报了《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真开展“三个联系”活动的实施意见》。

作者: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