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茅坪镇金花村钱某在去工地路途中休息时突发疾病去世,钱某亲属向项目方索要各种赔偿共计十余万元,经村及镇调委会调解初步未达成协议,双方关系紧张,矛盾随时有激化的可能。
联系该村的法官茅坪法庭庭长廖海军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带领5名法庭工作人员亲赴死者家中参与事件处理。经了解,钱某与某地质勘察局在白河的铁铅多金属矿普查项目部达成槽探工程施工承包协议,由其组织人员实施槽探工程施工,项目部按工程方量与其结算工程款。10月27日,钱某在去工地路途休息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亲属以雇佣关系或因工死亡索要赔偿十余万元。因钱某与项目业主是承揽工程关系,不是雇佣或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要求没有依据,不能成立。经过反复耐心讲解,钱某亲属们明白了该事件中各种法律关系,最终在镇村调委会的配合下达成协议由业主本着人道主义原则,一次性补偿3.5万元,双方和解。
“一村一法官”机制是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方式。目前,在茅坪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该镇21个行政村全部成立法官工作室,联村法官积极参与矛盾化解达20余次,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作者:茅坪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