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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检察院:检调对接思路清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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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多年来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工作。首先,坚持调解前明确告知当事人双方检调对接法律后果的原则。让当事人双方做到“心中有数”。第二、坚持“轻伤害公诉案件”必调原则。轻伤害案件属于本可自诉的案件,大多是由于邻里矛盾、小摩擦纠纷引起的。因此若能及时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都能起到积极作用。第三、坚持有重大矛盾隐患的案件“提前介入、跟踪到底”的原则。第四、坚持居中调解、依法调解的原则。该院在开展调解工作前首先确保调解工作的自愿性、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是要坚持依法调解。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涉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得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几点办案原则,白河县检察院办案人员以诚恳、公正、细心的工作态度,取得了当事人双方的信任,从而促成双方矛盾的化解。今年截止目前开展检调对接案件12件,促成双方和解9件,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白河县检察院   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