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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检察院:“五招”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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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上半年,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安康白河县检察院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全院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 “以质量取胜、靠规范争优”的意识,在规范司法行为第一阶段有效采取“部署快、学习细、研讨热、操作强、把关严”五项措施,取得了专项整治活动的良好效果,得到了省院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一是党组重视部署快。在省、市院作出总体安排后,白河县院迅速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成员、各科室全员参与的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院党组把开展专项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前往县人大常委会和县委政法委作了专题汇报。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活动的重点环节和具体推进措施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任务、活动内容、活动要求及在专项活动中要把握的五个重点,确立了“同步推进、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突出实效”的思路,要求全体干警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思想上统一,在行动上落实,在形象上改进,使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真正成为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的引擎器。

    二是结合实际学习实。白河院党组认为,强化规范司法意识是规范司法行为的总开关,学习教育是强化规范司法意识的基础和动力。该院结合其他专项活动,制定了《2015年“四个专项”活动暨党支部学习安排计划》,指定了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要求,为实实在在完成学习计划,对必学内容列出清单,并明确学习时间和责任领导,以党小组为单位,重点学习《党章》《宪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刑法》《刑事诉讼法》五本书,给每个干警购买笔记本,每次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以三个党小组作为学习教育活动载体。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组织学习五本书,并将自己的心得体会和读后感悟与党小组的干警分享。在院领导的模范带动和支部的督促下,全院三个党小组扎实完成了对宪法、党章、刑诉法、刑诉规则、廉洁从检及八小时以外禁令等规定的学习,通过党小组集中学习,干警的思想认识得到了统一,法律知识得到了进一步丰富,为专项整治活动奠定了基础。

    三是支部小组研讨热。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该院领导强调,要通过学习教育打牢规范司法的思想根基,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检察工作的能力,以三个党小组集中学习教育为基础,讨论各科室2015年工作要点、讨论本小组较为疑难复杂案件、查找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由联系各党小组的分管检察长督促指导,以办案部门为主体,党小组中各科室结合本科室业务特点进行学习研讨。例如,第二党小组(侦监科、公诉科和案管办党员干部)多次集中学习、讨论案件,已整理出本科室2015年工作要点。尤其对较复杂的案件要怎么定罪,证据是否采信,怎么建议量刑,各抒己见,使得有意见分歧的复杂问题渐渐明晰。会后都一致感受到以党小组学习讨论方式优点明显,既避免了仅有一个科室一两个人讨论不能集思广益的弊端,又避免了提请检委会讨论程序复杂的干扰。这种学习方式,迅速激发了干警的学习热情。第二党小组的各科室结合实际工作,自查了本科室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及表现,并通过党小组讨论征求了其他科室意见。通过讨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和自身在规范司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有了清醒的认识。

    四是推进机制操作强。通过全院干警积极热烈的学习讨论,不断探索,为促进严格公正司法,白河县院进一步推行三项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一是推行不捕、不诉案件征求意见机制。对拟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案件,决定前征求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县政法委、审判机关、侦查机关和相关单位代表的意见,作为案件处理的参考。以此增强办案透明度、公开性、公正性。二是实行重点案件联席讨论工作制度。为提高办案质量,白河县院实施重点案件由多科室业务骨干参与讨论的工作制度,实现侦查、批捕、起诉环节的有效衔接,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三是实施常态化案件评查机制。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案件的集中管理和质量评查。每季度由案件管理部门牵头,对各业务科室办理案件进行评查,通报评查结果,及时督促纠正办案中瑕疵问题,形成了内部办案纠错长效机制,三项规范司法行为机制的实施,使规范司法行为每个环节都做到了有监督。

    五是案件督查把关严。在专项活动第一阶段,白河县院以案件评查为抓手,2015年1月,对2014年第四季度案件评查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了自侦案件、审查逮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质量方面、案卷装订以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于3月底对全院各科室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运行半年来(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案件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督查,并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案管办针对个别办案人员对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应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不高、申请公开的文书不够规范、公开时间迟缓等具体问题提出了详尽的工作要求。各办案部门结合通报,进行反思,并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落实。下一步该院将对符合公开条件的重大案件信息将选择合适节点予以公开,进一步完善白河县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规范。

供稿:白河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