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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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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省检察院预防处处长、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组长王健带领督导组一行3人,莅临白河县检察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安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钟琳瑛、政治部副主任曹向阳陪同检查指导。

省院督导组王处长一行通过查阅资料、座谈走访等形式就该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对该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院专项整治工作特点突出,效果明显: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党组动员部署、全院学习研讨都很到位。二是加强学习讨论,为下一步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制订方案,工作安排具体,特别是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氛围浓厚,为下一步查摆整治不规范司法行为指明了方向。三是注重联系实际,形式多样,全院分成3个党小组集中讨论;能坚持结合各科室特点、具体情况边学边查边改,对自身不规范问题有了清醒认识。四是推行三项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做法具体。五是对下一步工作安排周密,计划措施明确。同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三方面的意见建议:一要抓基础,在深化思想认识上下功夫。二要抓重点,在找准存在问题上下功夫。三要抓关键,在落实整改措施上下功夫。建议县院开展专项活动的每个阶段要与市院同步,多向市院沟通汇报,就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上报,以便省、市院能很好地掌握活动开展情况,也能使人民群众广泛知晓、积极参与。

会上,安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钟琳瑛对贯彻落实督导组王处长的讲话精神强调以下三点:一是要提高认识,把工作要求转到我们具体的行动上来。二要明确问题导向,通过案件评查等形式,把问题剖析到位、分析到位、解决到位。三是要统筹兼顾,处理好专项活动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做到整体工作与专项活动、阶段工作与全年工作有效融合、相互促进、整体推进。

白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保康表示全院将以省、市院领导检查指导为契机,认真落实督导组指示、要求和建议,不断规范自身行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以规范司法行为的实效树立白河检察良好的形象。

白河检察院 柴春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