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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法院连续三年获得“市级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殊荣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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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在安康市政法工作会议上,白河县人民法院被市委政法委授予2013年度“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称号。这是该院自2011年以来,连续三年获得这一殊荣。

据悉,本次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共有38个政法单位和部门被宣布获得“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荣誉,其中白河县法院等6个单位作为获奖单位代表,在会上接受了市委书记郭青等市级领导的授牌。

2013年,白河法院坚持唱好司法为民和司法公开两个主旋律,以打造“阳光法院”为目标,努力做到为群众提供更优良的诉前调解、立案受理、诉讼引导、信息查询、诉调对接、案件审理等司法服务。该院结合将立案信访大厅优化为信访接待大厅、诉前调解中心和立案导诉大厅三个功能区,设置了引导牌、信息查询、存物饮水、休息座椅、残障绿色通道等服务设施。该院立案信访大厅设备齐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周到、特色鲜明,被表彰为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建设先进单位。以院机关诉前调解中心为龙头,各法庭积极作为,全院通过诉前调解化解了大量案件,方便了群众,也节约了司法资源。开展送法进校园,参与预防和矫治青少年违法犯罪及社区矫正工作,该院被省妇联授予省级“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称号。该院敞开法院大门,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7次,实现邀请各界代表、干部群众旁听庭审工作经常化。出台《庭审旁听制度》,满足公众旁听需求,确保庭审公开常态化。通过电视录播和网络直播庭审8件,及时让公众知晓社会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名列全省法院前茅。利用多元化司法公开载体,办好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网络公开裁判文书241件,印制年度《审务公开手册》,既公开案件审理,也公开人民法院的其他审务工作,扩大司法公开的受众范围,实现了“法院天天都是开放日”。

在对外优化服务的同时,该院对内认真抓好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实现了审判管理精细化和审务、政务工作信息化,2013年度分别被表彰为市级文明单位、市级卫生单位、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机要保密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法院整体形象和法官干警精神面貌发生了质的变化。据省委政法委经社会调查统计公布,该院2013年度社会调查满意度继续在全市基层法院保持第二名。在今年2月召开的县人民代表大会上,经代表投票测评,该院被表彰为全县人民满意单位。

白河县人民法院   杨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