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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检察院出台《检察室工作细则》促服务基层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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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白河县检察院2013年工作部署会上,该院出台《派驻检察室工作细则》,对派驻检察室的设置目的、工作职责、管理办法等进一步细化、完善,细则明确规定了派驻检察室由派出检察院和所在镇党委共同管理和领导,旨在进一步延伸和发挥检察职能,加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了解社情民意,为“平安白河”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工作职责包括,受理辖区内公民的举报、控告和申诉、收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开展法制宣传、检察调研、参与特殊人员的安置帮教、协同完成文书送达等,此外还详细规定了派驻人员的工作方式、学习培训等。规定本院8个科室分为4片,确定2名干警驻守检察室,开展日常工作,派驻干警根据检察室职责、联系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协助所在镇解决复杂、疑难问题。

该细则的出台,是该院实施检力下移、服务群众的首个规范性文件,必将促进该院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作者:王保康 刘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