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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廖海军等同志任免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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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30日白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经2018年7月30日白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廖海军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昌顺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杨  敏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田  波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法院构朳人民法庭庭长;

郑  辉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法院茅坪人民法庭庭长。

免  去:

廖海军同志白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李昌顺同志白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杨  敏同志白河县人民法院构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田  波同志白河县人民法院茅坪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郑  辉同志白河县人民法院仓上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