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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敏任前表态发言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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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民法院   杨敏

 

尊敬的何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我叫杨敏,出生于1983年10月,2006年7月通过省招公务员进入白河县法院工作至今。先后在冷水法庭、民事审判庭、中厂法庭、构扒法庭工作,现任白河法院构扒法庭庭长、员额法官。

工作中,我始终恪尽职守、任劳任怨,近三年来,我承办案件近300件,协助其他同事办理案件100余件,所办案件无超审限、无引发重大信访案件。先后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爱岗敬业安康好青年、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我所负责的构扒法庭也连续多年在全院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在审判工作中,我始终把“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做为审判办案标准和办案目标,努力提高所办案件调解率,追求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今天,承蒙组织及院领导的信任,提名我为白河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这不仅是对我自身的一种认同与接受,更是对我的期望与重托。在此,我作以下表态: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在新的岗位上,我将把学习当做提高自身素质的切入点,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全面掌握业务知识,强化大局意识,提高业务能力,拓展执法理念,更好地服务于党、服务于社会。

二、努力工作,维护公平与正义。法官是正义的守护者,我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基本原则,树立效率意识、责任观念,把公正执法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准确运用法律积极化解矛盾,妥善调处纠纷,竭力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三、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洁司法规定,个人重大事项向组织领导报告,坚守廉洁底线,不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客观公正地行使司法权,不畏“权势所压”,不因“金钱所惑”,不受“人情所扰”。积极、自觉地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维护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尊敬的何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得到你们的信任和支持,我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做一名人民满意、组织和领导放心的干部。如果未能获得通过,说明我还存着在许多不足,我将正确对待,不断完善自己,更加勤奋努力的工作,以坚定的法律信仰与行动,作一名有担当、有信念、有智慧的好法官。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