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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美莲任前表态发言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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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何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提名我作为监察委员会的委员人选,我非常荣幸,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承诺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恪尽职守,服从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一是严格按照“新机构、新使命、新征程”的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二是清醒认识设立监察委员会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作为监察委委员,我将摆正自己的位置,做到与组织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积极协助主任抓好分管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三是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做好本职工作,自觉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做到“敢于履职尽责有担当,勤于履职尽责不懈怠,依法履职尽责不乱为”。

第二、找准定位,争做表率,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尊崇宪法,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一是增强监督意识。牢记“道德当身,不以物惑”的古训,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模范执行各项党纪国法。二是强化法治思维。坚持学法用法制度,坚定法治信仰,养成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坚决维护法律权威,言必守法,行必合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三是强化自我约束。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带头做到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时时处处展现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第三、强化学习,提升素质,加强自身建设。一是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对监察体制改革的认识,及时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重点抓好监察委员会改革后相关法律知识和纪律规定的学习,提升能力素质。二是精诚团结,自觉维护班子的整体形象。真正做到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工作上积极配合,利益上主动谦让。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决不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为亲属子女谋取私利。

谢谢大家!